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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 来源:beplay全站 发布时间:2025-04-27 07:53:0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8,527,478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20,779,121.7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在行业为大类“C 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5。公司所属的专用设备制造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产品涉及“新能源产业”之“太阳能生产装备”之“高效电池及组件制造设备”,属于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该行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技术改造、调整产业体系,行业主管部门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还受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自律规范约束。公司在主管部门的产业宏观调控和自律组织的协调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公司专门干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相关服务,凭借自身在真空镀膜、自动化集成、图像识别与视觉检测、工业软件、数据管理等方面掌握的核心技术,为光伏行业提供成套光伏电池生产线、光伏组件生产线装备和项目交钥匙工程。

  公司目前主流产品为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和太阳能光伏电池制造装备,报告期内客户多为国内外光伏行业内知名上市公司。公司在太阳能光伏装备领域占据较好的市场地位,具有较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布局的制氢装备自动化生产线及钙钛矿设备均已形成有效订单。

  公司是全球市场领先的光伏组件设备和服务供应商,提供一流的安装、培训和升级支持服务。在保证国内市场占有率较快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组建了印度、土耳其、欧洲、美国服务中心,重点布局海外市场,在服务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市场,开发新客户。凭借高的附加价值的创新产品、卓越的质量和服务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在组件环节,公司为客户提供整线“交钥匙”解决方案,已具备光伏组件设备“全链条”供应能力,可提供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链条中从电池片上料、敷设、焊接、层压到组件封装所需的全部装备,基本的产品包括: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整线、层压机、高速电池串自动敷设机、汇流条焊接机、自动贴胶带机、组件EL外观检测一体机、自动装框打胶系统、玻璃上料机械手、组件包装线 公司主要光伏组件装备产品表

  基于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与品牌知名度的逐步扩大,公司积极向第二增长曲线光伏高效电池制造装备领域延伸布局,成功开发了一系列高效HJT与PERTOP技术相关的核心装备,开发了高效HJT用PECVD、PVD、PERTOP用PECVD、硼扩散、真空退火炉、电池自动化上下料设备、电注入抗光衰设备、光伏电池PL测试仪、电池片AOI分选机等光伏电池制造装备,大部分产品性能参数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这类的产品。同时公司布局的电池核心生产装备PERTOP PECVD已形成多笔订单并交付,成果转化PE(Poly)管式PECVD装备获得了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HJT PECVD设备试用参数表现良好,为进一步拓展电池制造装备业务提供了坚实基础。

  公司抓住制氢电解槽装备自动化领域的市场机遇,布局国际首创碱性电解槽制氢装备自动化生产线,并与国内一类电解水制氢头部企业正式签订制氢电解槽全自动生产线合同,为公司在制氢装备相关领域的领先和市场拓展奠定基础。此外,公司还积极布局钙钛矿电池镀膜设备真空蒸镀机、磁控溅射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储备公司电池设备新技术路线,钙钛矿真空蒸镀机等设备已形成订单,公司将继续深耕光伏装备领域,引导和推动光伏装备产业持续更新迭代。

  受益于公司市场战略的精准调整、技术的持续创新以及国家对智能装备行业的支持,通过光伏高效电池装备和光伏组件智能制造装备与工艺技术研发的高效联动,公司进一步强化了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模式,同时也加强交钥匙服务能力与市场营销服务布局,持续巩固在行业中的领头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保持稳定,未出现重大变化。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2.3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62,687.86万元,同比增长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5,555.13万元,同比增长67.12%。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24年度经营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做强做实智能装备主业,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做好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教育培训、营销招投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得益于国家对先进制造产业和光伏新能源行业的全力支持,公司坚信新能源智能装备行业在未来将继续保持发展态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10,034,006.05元(未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另外的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300.00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313,319.4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9,331.51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68,504.19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955,150.90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034,006.05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34,006.0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赞同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4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3日、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因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需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打理财产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专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后续无继续在上述理财专户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以上募集资金打理财产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承销总干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340,288,3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755,281.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19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20,548股,每股发行价格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978,823.1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110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5号)《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公司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蜀秦、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杭虹、郭伟松、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27,596股,每股发行价格4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6.4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170,30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829,677.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110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235.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473.87万元;(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定期存款、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凭证)20,000.00万元。扣除进行现金管理(不包括未从专户划转资金的现金管理产品)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1,472.86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0月12日,公司与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12月5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还没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月8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2019年12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承接原保荐人兴业证券还没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人国金证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1月31日,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已结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12月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具体注销账户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资金为21,235.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5,473.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413.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4年5月已置换完毕。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赞同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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